巴基斯坦清真寺爆炸袭击遇难人数升至72人******
中新社北京1月31日电 伊斯兰堡消息:据当地媒体31日报道,巴基斯坦西北部城市白沙瓦一座清真寺30日下午发生的爆炸袭击已致至少72人死亡、157人受伤。
巴基斯坦媒体“Geo News”报道称,救援队31日凌晨在清真寺废墟中又搜寻出9具遇难者遗体,因此死亡人数由此前的63人升至72人。
据报道,白沙瓦警方表示,爆炸发生在清真寺的中央大厅,导致屋顶坍塌,许多人被困在废墟中,救援仍在进行。报道还援引当地安全官员的话称,自杀式袭击者位于祈祷人群的前排,清真寺的伊玛目也在此次袭击中遇难。
“Geo News”报道称,巴基斯坦塔利班声称对此次自杀式爆炸袭击负责。
据巴基斯坦《黎明报》消息,当地警方表示,爆炸发生时,该地区有300名至400名警察。如果在安检范围内发生爆炸,那就是安保出现了失误,但仍需要进一步调查。
巴基斯坦总统阿里夫·阿尔维通过社交账号发文,对袭击事件表示强烈谴责,对遇难者家属及伤者表示慰问。他表示,作恶者将会受到惩罚,“必须永远埋葬恐怖主义”。
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警方30日宣布该市进入安全警戒状态,增加出入口安检,在重要港口和建筑物部署狙击手。(完)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******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
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
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
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
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
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